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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不法商人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侵占3亿合伙资产

不法商人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侵占3亿合伙资产!实名举报!尊敬的最高法、最高检领导:我叫付婉,是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民营企业家付文月的女儿。我代表16个家庭的数百名家属,现在实名举报:


不法商人杨宁,利用管理众多合伙人1亿多资金的便利,涉嫌侵占巨额合伙财产。众多合伙人被迫联合维权,阻止杨宁继续偷运销售大家合伙购买的玉石原料。杨宁就联合有多名政法官员亲属的不法商人付书亭,向镇平县公安局诬告陷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把我父亲在内的16个合伙人抓捕关押,并拼凑拔高、强行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这个错误的冤案,帮助杨宁侵占合伙人约3亿元的巨额财产,协助付书亭打击报复曾控告过他两次砸车等违法行为的付文月。目前,这个案件已被检察院起诉到了镇平县法院,准备近期一审开庭。


我父亲他们太冤枉了!6名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对案件研究论证后一致认为:起诉书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全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都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我父亲不是罪犯,而是长期得到村民和政府认可的好人!他在青海经商多年后,2010年回到家乡镇平县创业发展,支持家乡建设。他长期守法经营,给国家纳税近一亿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他长期为村里修路、建文化广场等公益事业捐款,合计有三百多万元,得到村民们的一致好评,2021年被县政府评为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这样的民营企业家被诬告陷害,被打击报复,被长期关押,企业被迫停业,不仅对经济发展造成损害,而且更是对法律的玩弄和破坏!


现在,我父亲等16人已经被关了9个多月了,合伙人约3亿元的巨额资产已经不知去向!我父亲等16个合伙人的很多家庭,都是掏光了所有积蓄、甚至借钱参与的这次合伙生意,现在这些家庭的数百个家属,都面临着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我们恳请尊敬最高法、最高检等上级部门的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这个大冤案!恳请成立调查组到镇平县查明事情真相,监督办案机关,依法纠正错误,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数百名家属重新找到生活的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举报的内容都是事实,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对此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不法商人杨宁违法侵占合伙人巨额资产,合伙人被迫采取防卫性质的私力救济措施,阻止合伙资产被偷卖侵占。】


我父亲付文月今年51岁,住镇平县杨营镇魏营村。2020年底,付文月和付新等亲友共同出资1000万元,以付新的名义与杨宁等人合伙,经营玉石原料生意,资金由杨宁管理。第一轮进货销售后,杨宁违反与合伙人的约定,不公开账目、不分红,称还要做第二轮,先不算账。2023年3月,杨宁将第二批货拉回南阳,将玉石原料存放至在杨宁等人控制奥玉公司的仓库,并且不让其他合伙人参与监管。合伙人一直要求杨宁公布此前的账户,然后再销售第二批货物。但是杨宁一直拒绝,并背着合伙人在私自运输和销售货物。


合伙人认为,杨宁这样的行为明显涉嫌违法侵占合伙财产。根据镇平县当地的交易习俗,合伙做玉石生意一般都用现金支付,收款人基本上都不出收据,合作全凭个人信誉。合伙人的资金和未分配利润被杨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通过诉讼等手段大概率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如果玉石原料一旦被偷运销售,合伙人们将血本无归。为此,合伙人被迫采取防卫性质的私立救济措施,在看护仓库玉石原料的同时,防止杨宁借口亲属知名,将合伙购买的玉石原料私自转运偷卖。如发现该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阻止杨宁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后,提出调解方案,但是杨宁一直不同意。


【二、杨宁与付文月有长期矛盾的付书亭联手,设计诬告陷害、打击报复。】


付书亭,男,现年约55岁,也是镇平县杨营镇魏营村人。他长期经营玉石生意,他哥哥付书臣是县公安局的中层领导、他亲戚郭炳浩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他表兄弟白兆文是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我父亲付文月与付书亭之前常年合作玉石生意。2011年,他们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关系由此日益恶化。


2014年3月8日,付书亭以调解货款纠纷为借口,召集数十人把付文月的奔驰车砸毁并打人。付文月报警后派出所出警。付书亭承认砸车,评估车损为15万元多。付文月要求立案追究砸车人的刑事责任,但公安不立案。


2015年5月18日,付书亭又纠集十几人,在镇平县健康路南头把付文月从汽车上强行拉下,把其奔驰车开走,车中近4万元现金也被抢走。付文月报警后,派出所出警。当天下午,付书亭又纠集二十多人到高速口对面搅拌站门口,用铲车把付文月的另一辆奔驰车撞坏。经评估车损为83600元。公安对此已立为刑事案件,但一直没有抓人。


付文月此后多次向镇平县公安局申请依法处理上述案件,却一直遭遇推诿,称付书亭不涉嫌违法犯罪。后来,付文月被迫又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公安不作为,极大可能由此遭到付书亭和镇平县公安局有关领导的怨恨。


此外,从2021年5月起,付书亭因其在韩国一个玉石矿公司的股份问题,与控制该公司股权的付文月再次发生纠纷。两人在韩国有多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审理中,涉案资产价值数千万元人民币。


【三、不法商人杨宁诬告陷害,镇平县公安局以刑干民,对付文月等合伙人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帮助杨宁侵占合伙人价值3亿元左右的巨额资产,打击报复付文月。】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2023年6月2日,杨宁的亲属王玉立等人开着一辆货车,从存放合伙资产的仓库里拉出一车货物,包装货物的是之前他们转运玉料的帆布袋。当时在场维权的合伙人(付文月未到场)怀疑是杨宁再次转移玉料,便上前拦住车辆并报警。


警察出警后,经查看车上不是玉料,让维权的合伙人到公安局配合调查。所有在场的合伙人均表示配合。但就在这时,杨宁二姐杨云突然大喊大叫,杨宁二姐夫王玉立则跳到车上,将一袋子小麦抛洒到马路上,现场制造混乱,栽赃陷害。该过程,被现场群众全程录像。


杨宁侵占合伙人巨额资产,明显涉嫌违法。合伙人为防止该玉石原料继续被转运偷卖,被迫采取防卫性质的看守仓库、阻止车辆运输玉石原料等私力救济措施,并且在维权过程中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也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不构成犯罪。


然而,镇平县公安局却听信杨宁等人的诬告陷害,回避事件中杨宁违法侵占巨额合伙财产,长期不解决问题并屡屡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对付文月等16名合伙人刑事拘留。


而随着付文月等人被刑拘,合伙人们辛辛苦苦3个月24小时蹲守保护,价值近3亿元的玉石原料随即就不知踪影!


与此同时,2023年8月,付书亭趁付文月失去自由之机,在韩国发起针对付文月的一系列诉讼,趁机争夺韩国矿业公司有关巨额经济利益。


【四、公安拼凑案件、强行把付文月等人拔高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本来,镇平县公安局对付文月等合伙人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都证据不足。然而,该局办案人员还故意拼凑案件,把付文月等人拔高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不禁让人怀疑其帮杨宁、付书亭等人实现巨额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该局向检察院提交的诉讼材料中,一个关于付文月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指控,可以证明该局有明显的颠倒黑白拼凑案件的嫌疑。


该局指控称,2011年6月9日,付书亭的外甥甘晓波以2600万的价格购买付文月2柜玉石原料,并预付保证金400万。交易完成后,被付文月等人暴力威胁下,向付文月多支付200万元。以此认定,付文月涉嫌敲诈勒索甘晓波200万元的重罪。


但事实上,公安机关此前办理该案的档案证明,真实的情况是:甘晓波与付文月签订购货协议,以2600万元的价格订购付文月的两柜玉石原料。后来双方因为货物交付及价格问题发生纠纷并报警,南阳市龙升派出所出警后,认定为经济纠纷,同意双方调解处理。后在付书亭等人的调解下,付文月将货物给了甘晓波,并向龙升派出所撤了案。甘晓波后来一直没有足额支付2600万元的货款,付文月也根本没有敲诈其200万元的事情,双方完全是一次买卖合同民事纠纷,根本构不成犯罪。十几年来,所谓的受害人甘晓波也没有就此报过案。


上述事实,只要调取甘晓波的货款支付记录和龙升派出所的办案档案,都不难查清。但是,镇平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却故意对此前公安机关已查明的事实进行黑白颠倒,仅凭甘晓波等人的诬告陷害,就对付文月指控敲诈勒索200万元的重罪。


对此完全错误的指控,检察院审查后将其删除。除此之外,镇平县公安局向检察院提交的诉讼材料中,还有多起类似的完全错误的犯罪指控,也被检察院审查后从犯罪指控中删除。


大家说说看,镇平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这样指控付文月等人,是他们不懂法?还是故意滥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


【四、6名国内著名法律专家研究论证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付文月等人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针对本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的6名著名法律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后一致认为:
1、付文月在经营玉石原石过程中,依照玉石行业行规要求尚定学购买已开箱原石,并未扰乱玉石行业的市场秩序,且该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期限,故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尚定学关于付文月迫使其退出合作经营的陈述与多项证据不符,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付文月强迫尚定学退出玉石合作经营活动,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指控付文月成立强迫交易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付文月并未参与张良、付继顺要求赵彬、高山鹏购买已开箱原石的事件,张良、付继顺的行为也是依照玉石行业行规的正常经营活动,故付文月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2、付文月派人围堵胡士选的搅拌站系因付书均对同一宗土地进行两次处分所致,付文月主观上只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图,而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动机,双方冲突实属事出有因,而非付文月无事生非,故付文月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付文月等人围堵四里庄仓库、遮山加油站附近空地的原因是其与杨宁、朱祝冬等人就投资、分红等问题发生纠纷,其围堵货车是为了确保原石不被调包,同样是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同样不属于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
3、付文月、付继顺、付春峰、付新等人实施的相关行为,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对纠纷相对方实施的,而不是针对无关第三人实施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行为;付文月、付继顺、付春峰、付新等是为了合伙经营玉石生意而聚在一起,而非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纠集在一起;如前所述,付文月、付继顺、付春峰、付新等被指控的于2022年至2023年实施的各项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不满足认定“恶势力”所要求的至少有一项犯罪活动的要求。故此,付文月、付继顺、付春峰、付新等不成立恶势力。


有关法律及公安部、最高检规定,严禁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帮助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结合上述事实,镇平县公安局对付文月案件的办理,明显涉嫌以刑事案件为由把付文月等人抓捕,帮助杨宁侵占合伙人约3亿元资产,对付文月之前的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特此举报。恳请领导成立调查组,到镇平县查明事实真相。


谢谢。
举报人:付婉等被告人家属159388219782024年3月15日